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户籍生)招生公告
2017年秋季我校学区内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及现场材料审核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7〕5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符合本校施教区认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1.朝阳小学施教区:小澞河以东、娄江河以南、人民南路以西、铁路以北。下辖赵厍小学施教区:赵厍小区、博奥苑小区、群北村、娄汀苑。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下同),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校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且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备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详见《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施教区认定细则”。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本校施教区认定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yun12.cn/kscyxx/images/uob2a03whs220190410125706.cn进入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或前期户籍生预报名时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如在5月30日之前已预报名成功,且无需修改信息的则系统默认为报名成功。
2.现场材料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11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房屋被征收人子女、教职工子女等按照《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1)集体户口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3、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2)学区内房屋被征收人子女: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我校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11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教职工子女: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经高新区审核后可就读本校,6月10、11日到校进行材料审核认定。
(4)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11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将认真核实报名材料,请您务必提供真实材料,避免因材料虚假影响孩子入学。
2.学校将于8月12日,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3.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向本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备案。
四、咨询方式
咨询人员:徐老师、张老师,咨询电话:57320010;下辖赵厍小学咨询人员:叶老师,咨询电话:57550344;或查阅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目,网址为http://www.kscyxx.com.cn。
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小学
2017年5月30日